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一直以来,新城区妇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竭力办好事、做实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妇女群众的一致认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转型期,人们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为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维权服务需求,新城区妇联现面向社会招募一批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志愿者,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的法律、心理咨询、婚姻咨询服务和家庭教育方面的帮助,以维护婚姻幸福和家庭和睦,最终促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具有公益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计报酬,自愿参与普法宣传、法律、心理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取得律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并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4、有志于与区妇联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或大专院校也可成为区妇联的志愿服务单位。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在区妇联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从事以下志愿服务:
1、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心理咨询服务;
2、为贫困家庭中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诉讼代理或调解与家庭教育帮助;
3、到社区和乡村开展普法、心理干预的宣传和培训;
4、参与区妇联组织的其它志愿服务工作。
三、管理办法:
1、志愿者的申请经区妇联审查同意后,即与区妇联建立志愿承诺服务,区妇联负责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并定期予以培训;
2、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在区妇联的安排下,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应办理1起以上维权服务案件。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为:7月20日以前;
2、以自愿为主,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3、报名地点:新城区妇联
报名热线:0471——6218393
新城区妇联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