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大会
暨呼和浩特市第六届万人登山活动规程
一、时间: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地点: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参加活动路线图见附件1)
交通:5路、54路、302路终点站
三、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
中共呼和浩特市直属机关党工委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五、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内蒙古圣奥文化体育产业公司
呼和浩特市建委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
呼和浩特市园林局
六、赞助单位:待定。
七、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中央驻呼各单位、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市四区、市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区内外社会团体、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登山爱好者等。
1、中央、自治区驻呼各单位参加活动人数(供参考)见附件2。
2、市各部委办局参加活动人数(供参考)见附件3。
3、市四区每区组织1000人。
4、每队设领队(联络员)1人,安全员1~2人,保证本队登山人员的安全。
(二)参加资格:各单位报名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
身体健康,持身份证、体检健康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运动员人身保险费用自理。
健身组: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无性别限制。
竞技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每队5人,4男1女。
(三)项目设置:
1、健身组:采用全民健身登山形式,到达山顶者给予奖励。
2、竞技组:竞技组为竞速团体赛,计算每队到达终点时平均用时,录取前六名。
3、健身趣味性活动:活动地点在开幕式广场,现场报名。凡参加活动获胜者均给予奖励。
八、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
健身组:各参加活动单位于5月15日前与呼和浩特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报名参加。
竞技组:各参赛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至内蒙古圣奥文化体育产业公司(参赛运动员姓名、组别、年龄、身份证复印件)。每队报名费200元。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人:李 华 陈宏涛
电 话:0471—6980627 传 真:0471—6980615
地 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96号
内蒙古圣奥文化体育产业公司:
联系人:康春濛 申弘宇
电 话: 0471—6517755 传 真:0471—6526283
地 址:呼和浩特体育场东门(成吉思汗大街)
(二)要求:
1、领队会定于 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呼和浩特市人民体育场(公园东路)2楼会议室召开。请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加活动单位领队参加。
2、各代表队于5月21日上午8:50前到达活动现场。
3、一律着运动服、穿运动鞋。
4、各代表队领队要组织好各自队伍,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5、山上严禁吸烟,注意防火。
6、参赛运动员须统一佩戴大会组委会参赛证,无参赛证者成绩无效,并不予发放奖品或奖金。
7、各参赛队需自行制作会标、旗子。
8、参加活动单位须给本单位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承诺书,如发生意外自行负责。
9、各参加活动单位标志牌、宣传条幅自备,形式、大小不限。
九、奖励办法:
(一)健身组:9:30至11:30到达山顶者均可持参赛证到山下广场领取奖品。
(二)竞技组:团体前六名颁发成绩证书并发放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
(三)组委会将评选和颁发“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比赛经费:
(一)本次活动费用由组委会统一负责。
(二)各代表队食宿、往返交通、人身保险等费用自理。
(三)区外代表队报到地点:呼和浩特碧俪宫酒店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土中对面)
十一、活动安排:
(一)9:10开幕式(首发仪式);
(二)9:30登山活动开始;
(三)10:30健身趣味性活动;
(四)11:30闭幕式、颁奖(在生态园广场主会场举行);
(五)下午自由活动;
(六)竞技组5月21日下午离会。
十二、其它活动:
(一)组织趣味性体育有奖活动。(细则见附件4)
(二)体育彩票销售活动。
十三、登山路线(见附件5):
(一)健身组:生态园广场至1号山顶,全程6公里。
(二)竞技组:生态园广场至2号山顶,全程8公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